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华市华凯工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8D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02民初5577号 |
案号 |
(2019)浙0702执38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宪炉归还原告童文新借款人民币13万元。于2019年6月15日前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6.5万元,于2019年8月1日前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6.5万元。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足额按期履行的,则原告有权就剩余未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逾期后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二、被告金华市华凯工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898元(已减半收取),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6-21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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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宪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2MA28DAR83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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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