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游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2********1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621民初744号 |
案号 |
(2021)黔0621执6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游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龚胜林32000元。案件受理费613元,由被告游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