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4********06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5民初287号 |
案号 |
(2021)桂0125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承认尚欠原告陆丽娥借款本金135000元及利息,由被告黄恩荣偿还7333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73333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9年6月9日起计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被告韦岚芳偿还61667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61667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9年6月9日起计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自愿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清;二、由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共同负担原告律师费7000元;三、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20元,由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