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4********0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5民初287号
案号
(2021)桂0125执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承认尚欠原告陆丽娥借款本金135000元及利息,由被告黄恩荣偿还73333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73333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9年6月9日起计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被告韦岚芳偿还61667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61667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9年6月9日起计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自愿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清;二、由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共同负担原告律师费7000元;三、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偿还责任;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20元,由被告黄静、黄恩荣、韦岚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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