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02********3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902民初974号
案号
(2021)甘0902执2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建明偿还原告韩富莲借款本金150000元;二、被告王建明偿还原告韩富莲借款利息107308元{【150000元×24%÷365×1045天(2017年10月10日-2020年8月19日)=103068元】+【150000元×15.4%÷365×67天(2020年8月20日-2020年10月25日)=4240元】=107308元};三、被告王建明以借款本金1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息15.4%承担原告自2020年10月26日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上述第(一)、(二)、项合计25730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