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揭阳市群宇五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01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03民初2358号 |
案号 |
(2021)粤5203执4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421218600080】。1、被告揭阳市群宇五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东支行偿还借款289万元及其相应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上述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抵除被申请执行人一已支付的利息65000元);2、被告刘进兴、林群策、林雪芬对被告揭阳市群宇五金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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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群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200770175368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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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月城镇月南村下市月南小学后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