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卫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5********2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25民特2号
案号
(2021)豫0725执11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张卫伟自愿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李青借款50000元。二、如果申请人张卫伟不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李青有权就该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未还款项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8年6月8日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双方就本次本案别无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李青与张卫伟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0年12月29日经原阳县司法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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