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卫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5********2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25民特2号 |
案号 |
(2021)豫0725执1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张卫伟自愿于2021年1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李青借款50000元。二、如果申请人张卫伟不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李青有权就该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未还款项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8年6月8日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双方就本次本案别无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李青与张卫伟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0年12月29日经原阳县司法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