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易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784********42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703民初290号
案号
(2021)闽0703执恢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邓易辉结欠白炳熹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合计30000元,定于2020年4月10日前支付4000元,2020年7月10日前支付4000元,2020年10月10日前支付4000元,2021年1月10日前支付4000元,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14000元;二、如果邓易辉未按上述第一项确定的期限足额履行,则需偿还本金26200元及以26200元为本金,从2018年3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且白炳熹有权就未履行的部分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三、白炳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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