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全作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3********1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23民初1513号
案号
(2021)桂1423执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全作坚尚欠原告张明转运费31210元,全作坚自愿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5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16210元;二、如被告全作坚未能按上述约定偿还任一期债务,原告张明有权向法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尚未到期的全部债务;三、案件受理费580元,减半收取计290元,被告全作坚自愿全部负担,原告张明已经预交该费用,在2020年12月30日支付第一期债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张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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