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明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2********0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127民初1254号 |
案号 |
(2021)桂0127执1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韦明姬返还原告广西横县桂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编号67990620170006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约定的利率标准计付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已支付的利息予以扣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