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艳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8********39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5刑初469号 |
案号 |
(2021)粤0105执7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沈艳兵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19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二、扣押的白色晶体33小包、红色药丸1小包、香烟罐3个、纸巾7张,均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代为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时间 |
2021-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