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婚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32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4民初218号 |
案号 |
(2021)辽0104执3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阳婚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刘正义借款39万元;二、被告沈阳婚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刘正义借款利息(以39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人民银行同类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7972元,公告费700元,由被告沈阳婚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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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宣忠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4313269799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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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156号3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