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东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683********3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92民初44089号
案号
(2021)粤0192执10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互联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州市禾润物流有限公司、万东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偿还借款本金949997.8元、利息39925.95元、罚息32069.70元及复利1791.48元,并支付从2020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本息之日止的罚息、复利,以尚欠本息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35元,由被告广州市禾润物流有限公司、万东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互联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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