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怀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7********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27民特377号 |
案号 |
(2021)浙0327执21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董怀鹏结欠林锐借款114000元,此款分三十二期偿还,第一期定于2021年4月20前偿还1500元,第二期至第六期定于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每月 20日前偿还 1500元,第七期至第三十一期定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每月 20日前偿还4000元,第三十二期定于 2023年11月 20日前偿还5000元;二、若董怀鹏未按上述第一条款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林锐有权就未还款项及利息(利息以本金 114000元为基数,扣除已支付款项,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