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01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521 民初 3149 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12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陈祖先、焦正亮、王婷自愿偿还原告李剑借款本金计 300000.00 元,利息按 1%的月利率计算,从 2020 年 6 月 11日起开始计算。还款方式: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本金50000.00 元及利息;2021 年 6 月 11 日前偿还本金 1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所剩本金进行计算);2022 年 6 月 11 日前偿还所剩本金 150000.00 元及利息。若逾期或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陈祖先、焦正亮、王婷自愿按百分之二的月利率计算利息,由原告李剑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借款(偿还部分从中扣除)。二、案件受理费 2900.00 元,被告陈祖先、焦正亮、王婷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