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01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 0521 民初 3149 号
案号
(2021)黔0521执12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陈祖先、焦正亮、王婷自愿偿还原告李剑借款本金计 300000.00 元,利息按 1%的月利率计算,从 2020 年 6 月 11日起开始计算。还款方式: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本金50000.00 元及利息;2021 年 6 月 11 日前偿还本金 1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所剩本金进行计算);2022 年 6 月 11 日前偿还所剩本金 150000.00 元及利息。若逾期或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陈祖先、焦正亮、王婷自愿按百分之二的月利率计算利息,由原告李剑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借款(偿还部分从中扣除)。二、案件受理费 2900.00 元,被告陈祖先、焦正亮、王婷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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