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28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8民初792号
案号
(2019)冀0638执6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烟台市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雄县同兴彩印有限公司塑料袋款和卷材款261933.19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26日起,本金261933.19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履行完毕止)。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14元、保全费202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11
发布时间
2019-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638执665号
立案日期
2019-07-11
执行法院
雄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6656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1762858732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山区福新工业园规划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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