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202********1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刑初403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2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张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张洁与同案犯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123453.23元(集资参与人名单及退赔金额表附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