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池明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2525********10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青2525民初229号 |
案号 |
(2021)青2525执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海省贵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池明存与被告魏玉刚自愿离婚;二、婚生女池永萍(2015年8月12日生)由原告池明存抚养,被告魏玉刚不承担抚养费,被告魏玉刚对婚生女池永萍享有探视权;三、原告池明存于2020年2月1日前向被告魏玉刚返还彩礼30000元,其中的20000元于2019年9月1日前返还,剩余10000元于2020年2月1日前返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