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池明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32525********1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青2525民初229号
案号
(2021)青2525执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海省贵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池明存与被告魏玉刚自愿离婚;二、婚生女池永萍(2015年8月12日生)由原告池明存抚养,被告魏玉刚不承担抚养费,被告魏玉刚对婚生女池永萍享有探视权;三、原告池明存于2020年2月1日前向被告魏玉刚返还彩礼30000元,其中的20000元于2019年9月1日前返还,剩余10000元于2020年2月1日前返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青海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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