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5********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民终2544号
案号
(2021)鲁1329执19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定西邦栋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货款385093元及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焦强对上述第一项判决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077元减半收取3538.5元、保全费2878元,合计6408.5元(实为6416.5元),由被告定西邦栋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焦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6-18
发布时间
2021-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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