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庆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6********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平民初字第707号 |
案号 |
(2021)鲁1326执14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孟庆峰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拖欠梁彦平借款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2年9月7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被告孟庆虎、梁鹏对上述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