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32********5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 0303 民初 1092 号 |
案号 |
(2021)黔0303执18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遵义市汇川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本金 278,471.84 元及截止- 7 -2018 年 1 月 4 日利息共计 46,133.32 元,此后的逾期利息以278,471.84 元为本金,按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11.7450%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复利以所欠逾期利息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1.7450% 计算至逾期利息清偿之日。二、被告黎代江、余健、瞿娅玲、张端、张先珍对上述第一项所列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遵义市汇川区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 受理费 6,160.00 元, 公告费 400.00 元, 保全费2,270.00 元,由被告冯勇、黎代江、余健、瞿娅玲、张端、张先珍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