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高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2********5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983民初2582号
案号
(2021)鲁0983执17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韩高锋同意于2021年4月18日之前赔偿原告赵西平各项损失共计18000元(该款项打至原告赵西平个人账户:账号:6223190936744140,开户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二、如被告韩高锋未按期支付,原告赵西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韩高锋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三、原告赵西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次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别无其他纠葛。以上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定。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被告韩高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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