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高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2********5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983民初2582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1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韩高锋同意于2021年4月18日之前赔偿原告赵西平各项损失共计18000元(该款项打至原告赵西平个人账户:账号:6223190936744140,开户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二、如被告韩高锋未按期支付,原告赵西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韩高锋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三、原告赵西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次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别无其他纠葛。以上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定。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被告韩高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