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28********05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981民初898号 |
案号 |
(2021)内0981执3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与被告确认原告请求被告偿还的借款及其他费用合计15855.76元。二、被告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0000元,剩余5855.76元于2020年10月31日以前支付。三、如果被告未按协议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履行义务,那么原告从2020年11月1日起,强制执行被告应偿还的借款及其他费用总额为21286.48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 332元,减半收取166元,被告常龙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