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2********5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603刑初107号 |
案号 |
(2021)黔0603执6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人饶杨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二个月内追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1年 5 月 22 日止。)四、饶杨所获赃款 650 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五、饶杨持有的 iphone8 手机一部,电话卡31 张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