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忠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5********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221民初1443号 |
案号 |
(2021)桂1221执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蔡忠军自愿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00000元给原告莫仁智。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被告蔡忠军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