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1********8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225刑初278号
案号
(2021)豫0225执8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考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于浩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198400元;张鹏飞处违法所得70000元;韩自强违法所得10500元;邱永利违法所得5000元;刘海军违法所得23450元;甘空军、王欢欢共同违法所得23000元;朱明明违法所得3800元;陈天星违法所得7000元杨留涛、史杰平共同违法所得7800元;王亚彬违法所得63000元;朱永凯违法所得400元;杨明亮违法所得900元;杨亚军违法所得400元;朱永标违法所得400元;二、被告人于浩所有的车牌号为豫bkx523的红色别克君威汽车、被告人邱永利所有的车牌号为豫aa28u2的一汽大众汽车、被告人杨留涛所有的车牌号为豫b15n79的拖板车、被告人赵利军所有的车牌号为豫aj8v20的北京现代牌汽车、被告人张鹏飞所有的车牌号为豫h7391q拖板车,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考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