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923********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081民初2716号
案号
(2021)桂1081执5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林海松尚欠原告劳务费71999元,被告林海松定于2021年2月10日前向原告付清;二、本案诉讼费800元由原告黄颖负担400元,由被告林海松负担400元。原告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靖西农村商业银行湖润支行,账户名名称:黄颖,账号:6231330100056785292;因原告方收款账户信息错误,被告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本院予以确认,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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