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723********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723民初1615号 |
案号 |
(2021)闽0723执6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谢英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何月忻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计算:自2018年8月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月利率1%计息,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