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23********37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4民初1201号
案号
(2021)桂0324执9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建平应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州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 000元及正常利息、复利、罚息。上述款项分别定于2019年9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10 000元;2019年12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5 000元;2020年3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10 000元;2020年6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10 000元;2021年2月底前归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正常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案件受理费1 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马建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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