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龚志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103********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2民初2234号 |
案号 |
(2020)桂0122执2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广西艺酷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结欠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350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819995.74元(该利息已计算至2018年6月6日,自2018年6月7日起至清偿债务之日止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另计),广西艺酷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还清;二、被告龚志华、龚志成、龚君对被告广西艺酷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被告广西艺酷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履行义务,原告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被告龚志成提供的抵押物即坐落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6-1号东方国际商务港a座1602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1874728 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案件受理费20680元(已减半),由广西艺酷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龚志华、龚志成、龚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