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仕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5********07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221民初48号 |
案号 |
(2021)桂1221执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莫仕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丹兴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99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的诉讼费98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58元,由被告莫仕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