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2********0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1836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徐小勇与被告姚娟离婚;二、第三人姚小锋返还原告徐小勇彩礼人民币220000.00元;三、被告姚娟退还原告徐小勇金戒指一枚,金项链一条,带走陪嫁物被子两床、四件套一套。案件受理费300.00元,减半收取150.00元,由被告姚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