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尚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2********4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821民初1634号
案号
(2021)甘0821执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尚勇、口云霞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归还原告李拉粉借款本金300000元,清偿利息72000元(利息算至2020年10月30日,以后利息按月息1%另行计算,至履行清为止)。案件受理费6880元,减半收取3440元由被告尚勇、口云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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