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2********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821民初358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4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乔军生、刘国强于2021年3月30日前清偿原告谢小红砂石料款143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84.00元,由被告乔军生、刘国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