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国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2********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821民初358号
案号
(2021)甘0821执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乔军生、刘国强于2021年3月30日前清偿原告谢小红砂石料款143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84.00元,由被告乔军生、刘国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21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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