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洪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22********0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3民终1586号
案号
(2021)豫1322执19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求事项请求方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0)豫13民终158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即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270000元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10700元、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方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