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涵懿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047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521民初865号
案号
(2019)粤1521执18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州涵懿服饰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广东中奥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周宇锋756100元及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以尚欠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甄济微对被告广州涵懿服饰有限公司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50.04元,由原告广东中奥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周宇锋负担5000元,被告广州涵懿服饰有限公司、甄济微负担13750.0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10-28
发布时间
2019-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甄济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04708913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道粤溪北路98号财汇产业园A1008(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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