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瑞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5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83民初5225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28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城市四达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席洪飞运费254264.4元及利息二、被告刘凯、葛瑞党、李承海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73元,由被告邹城市四达商贸有限公司、刘凯、葛瑞党、李承海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