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5********33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83民初5119号
案号
(2021)鲁0883执25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代偿款43407.64元、逾期保费2909.14元及违约金(以46316.78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2元,由被告宋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6-18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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