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颖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4********1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4民初1916号
案号
(2021)闽0624执14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诏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沈颖真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林明发借款46000元及利息(其中自2018年5月2日起至2019年4月2日,以50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9年5月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46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诏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7-21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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