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5********75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9023民初2352号
案号
(2020)琼9023执12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澄迈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陶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立华偿还借款本金 60万元及支付该款自 2019年 4月 26日起至实5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 2%计算的利息、保全申请费 3770元、保全保险费 1200元;二、被告陶瑞建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陶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陶瑞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陶静追偿;四、驳回原告马立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澄迈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7-22
发布时间
2021-09-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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