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宗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35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621民初1840号 |
案号 |
(2021)鲁1621执1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李宗峰赔偿申请人王福岭医疗费257086.53元;2、被申请人李宗峰支付给申请人王福岭案件受理、财产保全费共计2854元;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切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