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海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722********0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209号 |
案号 |
(2021)甘0821执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甘海兵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归还原告甘红红50000元借款。(案款汇至泾川县人民法院,账号:2724810104000738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泾川县支行营业部)。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甘海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