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海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2********0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821民初209号
案号
(2021)甘0821执3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甘海兵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归还原告甘红红50000元借款。(案款汇至泾川县人民法院,账号:2724810104000738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泾川县支行营业部)。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甘海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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