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万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41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124民初1907号
案号
(2021)辽0124执13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库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被告沈阳万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董志民、张宏宇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商铺租金分红款34,154.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4.00元,减半收取计327.00元,由被告沈阳万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法库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8-24
发布时间
2021-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玉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24594132456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边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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