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万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4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24民初1907号 |
案号 |
(2021)辽0124执13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被告沈阳万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董志民、张宏宇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商铺租金分红款34,154.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4.00元,减半收取计327.00元,由被告沈阳万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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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玉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24594132456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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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边门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