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红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824********5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823民初2335号
案号
(2021)内0823执5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红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傲特更贺希格牧户禁牧补贴款73947.1元;二、驳回原告傲特更贺希格牧户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傲特更贺希格牧户负担70元,由被告红卫负担8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9-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