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保定市华林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8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23民初177号 |
案号 |
(2019)冀0623执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保定市华林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郝建英货款42807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保定市华林实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郝建英逾期付款损失(以4280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1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67元,由被告保定市华林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志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231084744519 |
登记机关 |
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涞水县永阳镇二十里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