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6********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123民初1802号 |
案号 |
(2021)甘1123执恢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马旭于2020年6月15日前赔偿原告马丽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230000元;二、被告马世忠不承担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7元、保全费3202元、鉴定费4000元,由被告马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