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103民初1667号 |
案号 |
(2019)鲁1103执1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在本案原告牟善法起诉后、本协议达成前已向牟善法付款20万元,本案牟善法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调解协议达成后,牟善法申请解除本案的财产保全,解封后两日内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向牟善法账户内打款45万元;本案牟善法起诉货款953 179元变更为956 107元,该款项双方需要核实,没有相反证据则双方认可该数额,剩余部分306 107元,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分次打入牟善法账户(开户人:牟善法,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分行岚山支行,账号:6228452338060795778),具体为:2019年8月30日之前付牟善法6万元,9月30日之前付6万元,10月30日之前付6万元,11月30日前付6万元,余款在12月30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13 332元,减半收取6 666元,保全费5 000元,以及牟善法维权费用均由牟善法承担。如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不能按照约定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的义务(出现任何一起逾期付款行为),牟善法可据此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本案中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未付货款总额,同时由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另行承担本案牟善法在本次诉讼中支付的维权费用及其他损失10万元。本协议是对牟善法与济宁市中都木业有限公司该次买卖合同纠纷的一次性处理,以后双方损失互不追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兰庆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07544570153 |
登记机关 |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汶上县康驿镇驻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