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县果品食杂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NG9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422民初156号 |
案号 |
(2021)豫0422执8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叶县果品食杂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王辉借款本金150000元,在偿还上述款项的同时还应支付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叶县果品食杂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09-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国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2MA4042NG9M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叶县昆阳镇许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