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裕方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8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303民初3986号 |
案号 |
(2019)闽0303执33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建省裕方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李海通工程款973835元;二、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533835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38元,由福建省裕方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孙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4731840820L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3院办公大楼三层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