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1********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271民初4619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12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生俊、蒋银霞共同偿还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承担利息9251.61元(截止2020年9月21日),本息共计109251.61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10000元,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每月25日前偿还本息2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本息40000元,剩余借款本息37251.61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完毕; 二、被告承担逾期还款利息,以未清偿借款本金为计算基数,自2020年9月22日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按年利率9.1%计算; 三、高军、杨建华、汤杰、石建荣、李晓明、程玉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若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未履行,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五、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李生俊、蒋银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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