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1********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982民初1262号 |
案号 |
(2021)甘0982执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刚偿还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0000元,利息9932.14元(截止2018年6月29日),合计119932.14元,荆瑞军、唐永生、史建伟、朱江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王刚按照年利率11.609%继续承担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的利息,荆瑞军、唐永生、史建伟、朱江龙承担连带责任;三、荆瑞军、唐永生、史建伟、朱江龙承担了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王刚追偿。 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王刚负担,荆瑞军、唐永生、史建伟、朱江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敦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